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厚層自流平水泥施工基層要求與處理
發布時間:
2017-09-15
(1)基層要求
1、厚層自流平地面工程施工前,應按現行國家標準《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》GB 50209進行基層檢查,驗收合格后方可施行。
2、基層表面不得有起砂、空鼓、起殼、脫皮、疏松、麻面、油脂、灰塵、裂紋等缺陷。
3、基層平整度應用2m靠尺檢查。厚層自流平砂漿地面基層的平整度不應大于4mm/2m.
4、基層為混凝土或沙漏砂漿層,并應堅固、密實。當基層為混凝土時,其抗壓強度不應小于20MPa;當基層為水泥砂漿時,其抗壓強度不應小于15MPa;當基層為發泡水泥鋪設地暖管時,地暖管鋪設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;當基層為保溫板(如擠塑板、聚苯板等)上鋪設地暖管時,地暖管鋪設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,并通過驗收后方可施工。
5、基層含水率不應大于8%。
6、樓地面與墻面交接部位、穿樓(地)面的套管等細部構造處,應進行防護處理后再進行地面施工。
(2)基層處理
1、當基層存在裂縫時,宜先采用機械切割的方式將裂縫切成20mm深、20mm寬的V形槽,然后采用無溶劑環氧樹脂或無溶劑聚氨酯材料加強、灌注、找平、密封。
2、當混凝土基層的抗壓強度小于20MPa或水泥砂漿基層的抗壓強度小于15MPa時,應采取補強處理或重新施工。
3、當基層的空鼓面積小于或等于1m2時,可采用灌漿法處理;當基層的空鼓面積大于1m2時,應剔除,并重新施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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